|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扫黑除恶”斗争进行时山西警方下达“扫黑除恶”收网

2018-05-06 00:02:22

消息来源:搜狐 评论
\
按照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山西公安机关以雷霆行动,以凌厉攻势,迅即采取有力措施,出重拳下重手,全力打响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强有力指挥下,迅速对一大批在侦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实施了集中收网,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和团伙54个,其中,打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组织50个。在54个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和团伙中,打掉“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行霸”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路霸”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操纵“黄赌毒”犯罪团伙10个、暴力讨债团伙5个、强揽工程团伙3个、其他类型团伙1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7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3起,缴获枪支14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40.4万元,房产163套、车辆18辆。专项行动战果初显,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坚决打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使命感

省公安厅新一届党委组成后,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迅即专门召开省公安厅党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精神,迅速组织启动了全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刘新云明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站在促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目标的高度,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站在平安中国建设的高度,站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务必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工程”。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集中从严整治,坚决有效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打赢打胜这场攻坚战。切实以打击犯罪的有力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他强调,在党中央英明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一声令下,公安机关必须担负起扫黑除恶斗争主力军的重要责任,必须坚决有力。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一定要坚持“凡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坚决地向一切黑恶势力发起依法打击行动,坚决铲除横行于城乡社会的黑恶势力,坚决把黑恶势力一扫而光。

二、周密组织实施,迅速使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形成统一的工作步调

省公安厅为此迅速成立了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刘新云亲任组长,统筹、协调和指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公安机关也相继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组。根据中央和山西省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体部署,省公安厅迅速制定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精准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促进各级公安机关工作责任的落实,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责任倒查,且将倒查制度贯穿于整个扫黑除恶斗争的全过程,以防止扫黑除恶工作态度不坚决、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对那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各种人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按照“两个一律”要求,一查到底,依纪依法坚决追究。对打招呼说情、插手案件办理的,一律登记在案,严肃追究,决不姑息。

三、强化针对性措施,坚决铲除一切社会黑恶势力的社会经济基础


为确保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推进,省公安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针对性地对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摸排调查。

一是明确了打击重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迅速指向了12个重点领域: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是全面梳理黑恶犯罪线索。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成效,真正做到“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省公安厅专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调查摸排,进一步摸清了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底数。各地公安机关紧紧围绕12类打击重点,对辖区内可能涉黑恶犯罪的重点对象、黑恶势力犯罪易涉足场所及行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排。对已办结或正在侦办的各类案件,尤其是对涉及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暴力滋扰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的团伙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从中发现深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为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打下了坚实基础。1月26日,省公安厅抽调专家组,专门对各地前期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集中研判,确定了立即实施打击的重点嫌疑人,并“点对点”下达了收网指令,由此迅速推进了全省扫黑除恶斗争。2月10日,在进一步梳理研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掌握大量证据基础上,省公安厅再次下达了收网指令,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春节前开展的集中收网行动中,迅速突破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收网行动已经取得了初步战果。

三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各级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广大公安民警,不仅在乡村、街道社区、车站机场、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宣传《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还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宣传发动广大群众。通过充分发挥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太原、运城、吕梁、临汾、长治、忻州等11个市级公安机关,均已向社会各界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设定了不同标准的举报奖励,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三是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各级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广大公安民警,不仅在乡村、街道社区、车站机场、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宣传《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还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宣传发动广大群众。通过充分发挥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太原、运城、吕梁、临汾、长治、忻州等11个市级公安机关,均已向社会各界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设定了不同标准的举报奖励,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斗争要为期三年的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今后将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种涉黑涉恶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态势,用足法律武器,不断重拳出击,坚决彻底地摧毁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努力做到除恶务尽。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引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不断形成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二是进一步摸排深挖线索,进一步增强主动发现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的社会宣传覆盖面,壮大正面宣传声势,营造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全省公安机关有决心、有信心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指挥下,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坚决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在我省城乡的滋生蔓延,以坚决有效打击黑恶犯罪的优异成绩,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社会环境。


                                            山西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扫黑办”

举报联络方式

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1-4034110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太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1-6570447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太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大同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2-6135832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大同市公安局“扫黑办”
 

阳泉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3-2958110 0353-2958400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阳泉市公安局“扫黑办”
 

长治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5-110 0355-2210402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治市公安局“扫黑办”
 

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6-3010136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晋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忻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0-2068110 0350-2069110 18935013110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忻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朔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49-2169115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朔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4-3075122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晋中市公安局“扫黑办”
 

吕梁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8-8310110 0358-8310226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吕梁市公安局“扫黑办”
 

临汾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7-2188376 0357-12389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临汾市公安局“扫黑办”
 

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359-2660391 0359-2690110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运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责任编辑:法治实施]

相关专题:山西“扫黑除恶”再加码 7天抓获27名涉黑涉恶逃犯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