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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惹着谁了

2010-08-22 02:40:07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刘向鹏    发布时间: 2008-04-23 10:35:06



    随着对小产权房存在的合法与否的争论逐渐升温,人们开始把这个已经发展了很久的小产权房推上了众目睽睽之下。一个极不合理的现象就是:我国各地在建楼盘林立,而住不上房的人群却越来越多。好像突然间中国人民对房屋的需求量大增,这其中的内幕恐怕只有开发商最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房价的直线上升直接导致了小产权房尤如洪水猛兽般地发展,耕地面积逐年微缩。其实,小产权房问题的出现不是偶然,也不是突然,而是必然。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有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的现象,那时城里的商品房价格也没有达到现在的“寸土寸金”的程度。村集体也只是在试探性地出卖一些集体土地而从中取得一点利益。随着城市商品房的价格“乎如一夜狂风来,房价连着翻几翻”,房地产开发商笑了,急需住房而又望房兴叹的低收入者愁了。大部分人开始沦为“房奴”、“漂一族”,安居乐业的梦想成了他们的奢望。而那些近乎垄断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奴”们血汗的滋润下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起来。但小产权房的出现使房奴又重新看到了希望,小产权房的出现也让村集体的经济欲望急剧鼓胀。但眼瞅着一个个房奴们翻身作了房主人的开发商们急了,他们这时才想起了法律,为了防止自己蛋糕的缩水,要运用法律手段严惩小产权房。国家为了保护农村耕地面积则严重声明:购买小产权房将不受法律保护。而另一方面,已经买了小产权房的老百姓急着要为小产权房正身。

    矛盾的交点主要还是利益的分配。《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此利益做了分配。但实证主义者认为应从实际出发中,这样的分配不合理,应从新分配。因此改革的浪潮此起彼伏,修宪的建议也异常热烈。宪法就是宪法,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一出现问题就从修宪上去解决,搞清问题的本质才是关键。有人把小产权房的出现比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起,应给予发扬光大。

    笔者认为小产权房的出现不是因为生产方式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的方式,而是能不能把出卖国家土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若允许小产权房的发展,那么我国又会出现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卖房者和购房者都会受益,但是农村耕地面积将会大幅度减少,在目前全世界正在流行粮荒的大背景下,一系列影响经济稳定发展的问题会随之出现,经济发展将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若不允许小产权房的发展,就要下大力度去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难的问题。

    笔者认为:不能一刀切把小产权房全部严惩,也不能让小产权房听之任之的发展。不要误认为这种观点是各打五十大板的折衷主义,主要原因是小产权房的发展并非不可控制,但硬堵的方法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

    1、要稳定房价。不能把关系人民生活的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拿到市场上成为赢取暴利的工具。房价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的情况统一规定,对现有小产权房的买卖和转让可以收取较高的税,以此来抑制小产权房的进一步发展。

    2、可以推行廉租房。由于人口流动性加剧,一部分人并不是非要买房在一个城市长期居住,廉租房可以使进城务工人员或流动工作的人员有暂住的场所,可以减轻商品房的需求量。

    3、要严格管理二手房市场。房价的节节攀升滋生了一批“炒房族”,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赚钱。房价上涨一部分与地根紧缩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房地产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以及炒房族的借势哄抬房价。抑制开发商的不法炒作,对二手房的转让收取较高的税额对控制“蒸蒸日上”的房价可以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小产权房的发展也会日趋走上回归路线。

    4、要严格限制人均住宅使用面积,控制豪华别塾的建设,不能让商品房的购买变成有钱人的“圈地运动”而使中产阶级家庭连最起码的安居梦想都变成奢望,这样会加剧老百姓心中的仇富情绪,给社会增加不和谐因素。

    5、由村民委员会出面调和小产权房出卖者与购买者之间的矛盾。宋庄艺术家买农村私房合同纠纷案件不只是小产权房纠纷的个案,它可能引起全国性的诉讼。村民委员会在这个时候应该站出来进行调和,当地的相关行政部门对小产权房的购买也可以作出更详细的规定。比如制定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交易法规,将保护农村耕地与盘活农村土地相结合,提供农村房屋买卖的基本完整的信息,培育房价评估师,建立仲裁机构,同时帮助农民提高自己的房屋估价能力。农民自身也应具有预见力,善于贴现,将未来的房屋获利预测转化为房价谈判要素。

    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快车道上,矛盾的出现不可避免。但无论解决什么矛盾,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宽敞的胸襟,一个长远的、发展的眼光。对待小产权房问题不能硬堵,应用疏导的方式平衡各方面利益,及时化解社会和谐的隐患,以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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