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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鸿畅镇老君堂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国印贪污公款

2018-09-05 17: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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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鸿畅镇老君堂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国印贪污公款、民愤极大

郭国印,男,1964年生,于1998年任村长,2003年任支书,至2014年因群众告发其贪污而辞职,期间利用职权贪污1000多万元,民愤极大,但因其兄郭国臣多方“活动”,至今还逍遥法外。具体情况如下。

一、郭国印是怎么当上支书的
老君堂村从1982年至1988年由郭国印的二哥郭国恩当支书,于村东为村集体打了一座煤窑,到1986年欠工资30多万而由其大哥郭国臣接手,郭国臣是国营煤矿工人,有经验,除了给村里年缴10万(还包括占地费—煤窑占村民的地应从这10万里出)外,其余收入全归己,于是发了大财,成了“企业家”!郭国臣发财后没有给村民办一角一分的好事,而且还让村民糟了殃—其收入名义上算作老君堂村的集体收入,因为他可以逃税!—结果就给老君堂村挂上了“小康村”的美名,而使上级各项扶贫措施绕村而过。为此村民怨声载道。此时的支书由其堂弟郭国旗担任,1998年村长由郭国臣的胞弟郭国印担任。按常理,郭国印是没有资格当村长的,因为他1983年超生了(其胞兄郭国建就是因为超生而撤掉村长职务的)。但由于郭国臣的“运动”,郭国印不仅当了村长,而且还马上入了党——这是典型的带病提拔!郭国印看到支书权利大,就在郭国臣的“活动”下,当上了支书。让郭国臣的儿子郭高亚当村会计,后让郭国臣的堂弟郭国典——连超生两次—入党当村会计,后又让郭国臣的妻侄媳妇的哥哥入党当村会计。村支部成了他们家族支部。

二、郭国印贪污事实
1、贪污煤窑给村里的提留款约130万:
1994年其兄郭国恩在村南开了一个股份煤矿,商定出煤后每年给村里提留10万元,三年以后矿归村所有。由于郭国印势力大,当时支书也得听他的,所以从1997年出煤,每年10万提留都由国印贪占。到2000年煤矿交村里后,郭国印干脆把村里的矿给了他大哥郭国臣的儿子郭高亚,也定每年向村里缴10万元。直到2010年在郭国印授权下以700万卖给平顶山的张杰,规定每年交村里15万元。从1997年直到2003年停产(国家令),共16年给村里缴提留款约130万元,基本被郭国印贪占。
1.上文已显示村集体的煤矿被郭国印倒给了侄子郭高亚,郭高亚也送他叔叔郭国印一轿车和一套别墅,价值200多万。
2.上文已显示,他和侄子郭高亚—郭国臣的儿子,把村集体煤矿卖给平顶山的张杰,收入近700万元,全归己有(可能与郭高亚共得)。(当时日产一百二三十吨,每吨80元,日进一万,纯利至少得五千,每月即收入15万!)此事应追究郭国印盗卖公有财产的责任。
3.2013年国家令小煤矿关闭给补偿款300多万,郭国印只是零星的给那些要得急切又告状的村民,已了解给村民有110万,其余全被他吞没。
4.矿关闭后,矿上机器等设备值100多万,但让郭国印等监守自盗,后来只卖12万元。也被他贪占。
5.贪污退耕还林款60万左右。该款一直由村支部代领代发。为了贪占,郭国印竟私刻户主印章代领(此案是与村组长共谋的,—无怪村民组长郭梦兆半夜砸几户告状人家的门),如每亩应发100元,他只发50元。全村共400亩,而他又多报126亩,加上护林费,从2002年至2014年就贪污60万左右。禹州市纪委是不是与郭国臣沆瀣一气,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他们处理得可笑:虚报坑害国家的款不让退给国家,贪污村民的款也不让其退还村民,还让郭国印继续任职!岂非咄咄怪事!(许昌市委亦不管)
6.邻村谢庄因采煤使我村高架水渠受损,先赔偿12万元,后又赔偿20万(?),都被郭国印贪占。
7.永锦集团吕沟煤矿每年赔偿村民裂缝六千,12年为7.2万,另赔吃水费20万和修路费10万元,被郭国印贪占。
8.三峰山西峰南坡有耕地30多亩和荒山200多亩,被郭国印“承包”出去,这15年的承包款有多少,都被郭国印贪占。
9.私自收取超生人家的费用,因为一般人抱着破财免灾的心理不愿作证,只有询问郭国印才能使其露出破绽。
10.矿院被郭国印及其郭国臣改造为制版厂,每年按合同应缴村里两万元,但五年来只缴了一年。
初步统计,郭国印贪污受贿已逾一千万之多,可谓小官巨贪的典型,但在郭国臣的保护伞下,却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和处罚,致使恶人横行,好人老实人受气,村民义愤填膺,切望上级为民做主,惩治黑恶势力,惩治蠹虫,还老君堂一个清明的天地。

[责任编辑:法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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