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华芝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违法以灵芝为原料生产食品并授权烟台市烟台圣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销售的举报材料。
中国法治新媒体:
威海华芝公司擅自以中药材灵芝为原料生产:“圣芝灵灵芝粉”“速食营养菌粉”等产品,由烟台圣芝公司采用会员加盟,股权加入等方式非法进行大面积、大范围的推广销售。
其功效:
1、提高人体免疫力,改善血液循环,增强心脑供血,供氧能力。
2、具有安神、解毒之功效,对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高血脂等十多种病有显著辅助治疗作用。
3、能抑制各种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转移,能预防肿瘤的发生与再发...
4、具有明显的抗衰老作用,扶正固本之保健功效,产品适用于晚期肿瘤患者,手术后患者…等。
经举报人了解,2017年9月25日,烟台圣芝公司曾因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被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烟台牟平工商处字(2017)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行政处罚罚款12000元。”
举报人认为,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灵芝作为中药材仅限用于保健食品。在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前,不得用作普通食品原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的功能,并不得食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而威海华芝公司、烟台圣芝公司的上述食品生产、销售以及广告行为显然违反了前述法律及行政规章的规定,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妨害了国家对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秩序!
综上,望食监职责和市场经管职责管理机关依法对关联公司、威海华芝公司、烟台圣芝公司的不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赵x x
二0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