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并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然严重,上升幅度较大”。近年来已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现在强调要严格落实行政管理问责制,这无疑是挽救网瘾少年的一项好举措。不过,愚以为,仅有问责制还不够。
“网瘾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几年前就出现了,为什么越演越烈?并不是各地没有管理,也不仅仅因为缺乏问责制,其情况较为复杂。就以管理而言,通到工商、公安、文化等若干部门,可谓是多头管理,而且由于人力有限,很难实施全天候监管,难怪业主们有机可乘。事实上,不少地方也有管理责任制或者是问责制,缘何“网瘾少年”沉迷网络的情况仍不时发生?没有“严格落实”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我看关键还在于没有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我十分赞同李重庵委员的看法,要深入分析找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在这些孩子身上,反映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他们当中有的承受考试成绩等巨大精神压力,挫折感强。在学校、在家里受支配、受指责、不快乐,只有到虚拟世界里寻找自我。”这警示我们的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的着力点要更多地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注重培养青少年的价值观、人格、情感等公民素质和道德规范,以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可以断言,如果教育理念不更新,“重智轻德”、“重管轻教”等问题不解决,特别是未成年人远大的理想信念问题不确立,那么,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现象将继续存在。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除了自身的原因,还与网吧业主的法制观念淡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营业性网吧及娱乐场所不准吸纳未成年人。如果业主们都能守法经营,严格把关,未成年人就进不了网吧,“沉迷网络”之事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切实强化业主的法制意识显得至关重要。
除了加强教育管理,还须落实相关具体的疏导措施。现在的问题往往是“重堵轻疏”,一方面是不准孩子们进网吧,一方面又不能很好地给他们提供好去处。例如,直至目前,我国平均每7万名未成年人拥有一个活动场所。加之适合青少年的图书读物和影视作品少之又少,又很少开展他们乐意参加的文体娱乐活动,难怪一些缺乏管教的孩子们脚底抹油,动辄就往网吧里走……
不是说严格落实行政管理问责制不重要,而是强调一定要主动出击,抓好源头管理,即使是问责,也应该突出源头上的问题。这样,才能抓住主要矛盾,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这好比檫地板上的水,如果笼头不关上,水就永远檫不干。不让黄牛过河,你就要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