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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问责制就能挽救“网瘾少年”?

2010-08-22 07:57:3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沈仰佑    发布时间: 2008-09-02 16:01:28



    目前,我国有400万“网瘾少年”沉迷网络,难以自拔。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要严格落实行政管理问责制。(8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并会引发诸多社会问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然严重,上升幅度较大”。近年来已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现在强调要严格落实行政管理问责制,这无疑是挽救网瘾少年的一项好举措。不过,愚以为,仅有问责制还不够。

  “网瘾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几年前就出现了,为什么越演越烈?并不是各地没有管理,也不仅仅因为缺乏问责制,其情况较为复杂。就以管理而言,通到工商、公安、文化等若干部门,可谓是多头管理,而且由于人力有限,很难实施全天候监管,难怪业主们有机可乘。事实上,不少地方也有管理责任制或者是问责制,缘何“网瘾少年”沉迷网络的情况仍不时发生?没有“严格落实”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我看关键还在于没有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我十分赞同李重庵委员的看法,要深入分析找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深层次原因。“在这些孩子身上,反映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他们当中有的承受考试成绩等巨大精神压力,挫折感强。在学校、在家里受支配、受指责、不快乐,只有到虚拟世界里寻找自我。”这警示我们的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的着力点要更多地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注重培养青少年的价值观、人格、情感等公民素质和道德规范,以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可以断言,如果教育理念不更新,“重智轻德”、“重管轻教”等问题不解决,特别是未成年人远大的理想信念问题不确立,那么,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现象将继续存在。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除了自身的原因,还与网吧业主的法制观念淡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营业性网吧及娱乐场所不准吸纳未成年人。如果业主们都能守法经营,严格把关,未成年人就进不了网吧,“沉迷网络”之事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切实强化业主的法制意识显得至关重要。

  除了加强教育管理,还须落实相关具体的疏导措施。现在的问题往往是“重堵轻疏”,一方面是不准孩子们进网吧,一方面又不能很好地给他们提供好去处。例如,直至目前,我国平均每7万名未成年人拥有一个活动场所。加之适合青少年的图书读物和影视作品少之又少,又很少开展他们乐意参加的文体娱乐活动,难怪一些缺乏管教的孩子们脚底抹油,动辄就往网吧里走……

  不是说严格落实行政管理问责制不重要,而是强调一定要主动出击,抓好源头管理,即使是问责,也应该突出源头上的问题。这样,才能抓住主要矛盾,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这好比檫地板上的水,如果笼头不关上,水就永远檫不干。不让黄牛过河,你就要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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