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这个想法的起因,在于笔者日前看到的一则报道:连日来的高温酷暑天气,叫人难以忍受。16日,阳新县68岁的马老汉在田野收割早稻时中暑,倒地身亡。(7月18日《东楚晚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对于城里人只有一种想象,而对于农村人来说,就有真实的体会了。笔者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不但看到更体会过。越是高温,农活越多。而对于有的农活,说是“干活”还不足以表现农民的那种劳作强度,完全是“抢”。接触过农村的人都知道,农村里头有个农业术语叫“抢收抢种”,即“双抢”。上面这则报道里的老人,就是身亡在高温下的“双抢”中。其实,在高温下劳作的农民中,时不时就会有类似情况发生。
高温是一种灾害,当气温、湿度达到临界点时,人体热量散不出去,体温超过忍耐极限,就会出现意外。正是因为如此,政府便出台了“高温关怀”有关制度,给予了城市相关劳动者如:“错时避高温上班”、“高温停工不停薪”、“高温津贴”、分发“防暑降温品”等“高温权益”(尽管有的暂时还没有享受到,但他们有了这个权益)。而对于那些“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农民来说,只有在高温下望“关怀”兴叹。
农民,也是国家公民的一分子,也是劳动者,而且更是“冒酷暑战高温”或“冬战三九,夏干三伏”的劳动者,尽管他们的劳动是锄禾,而正是有他们的锄禾与禾下土的“汗滴”,才有了13亿人口的“盘中餐”。“高温关怀”止步于农民,显然是对他们的不公。
对于农民们的如此劳作,有悯农之心的人肯定不少,然而《悯农》是唐朝的事,今天,我们不该是“悯工”,而是应该给予农民也本该有份的人性化的“高温关怀”,让农民们安全地劳动,快乐收获。
如何关怀?照搬城里的“高温权益”并不适合农民的劳动特点,笔者建议:一是给农民发放“高温津贴”,让农民能买点“清凉”;二是送发防暑降温品,那怕是给他们发点清凉油、农村曾经发过的“救急水”之类的防暑药品,农民一旦中暑了,可以用来应急;三是让卫生医疗机构上门向农民讲解消暑保健常识。农民掌握了防暑知识,也有助于他们的自我防范。
现在有个政治理念,叫“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政府的“高温关怀”就是改革发展成果,既然要“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那么,政府的“高温关怀”就不应该少了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