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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锐言论、莫让农民工讨薪问题在年底“冻”成冰!

2016-04-21 17:13:13

消息来源: 评论
今日已是四月末,2016年的“春风行动”也进入尾声。其实,面对着大批返城农民工,我们除了要做好就业安置和技能培训服务之外,还应该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劳动监察,别让讨薪等问题在年底集中显现后,再想着去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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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民工讨薪几乎已经成了一个年年都会出现的顽疾,农民工们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到头来却拿不到工钱,这成了他们不可承受之重。在与综合服务中心的法援律师张丹交谈的过程中,她所提及的每一个案子,几乎都是以“该农民工在用工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开头。缺乏维权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匮乏,犹如一盆刺骨的冷水,浇凉心头。我们更要承认这样一个问题:与其说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是引发讨薪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如说相应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也是一种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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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照片出来

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作秀!

普通农民工与建筑公司签合同,试问有几个建筑公司会理睬?

 

在目前用工市场尤其是建筑业行业上,层层“分包”、“转包”现象非常普遍,工程款一级拖一级长期不付等现象时常发生。于是,往往处于极端弱势的农民工们就这样在欠薪与讨薪、侵权与维权的怪圈中斡旋,将讨薪的问题“冻”成了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若想避免农民工年底的讨薪潮,就应该未雨绸缪,别让问题从量变积累到质变。在农民工方面,可以为他们多举办法制讲座、集中咨询等活动,广泛向农民工宣传普及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法律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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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政府而言,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经常性地开展突击检查活动,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并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和追究责任。在法律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民工讨薪时经常遇到的“不能认定与用工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要立法,确定简单明晰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简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

[责任编辑:法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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