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就是人们常说的“70/90”政策。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年多过去了,全国新建商品房结构比例与九部门的规定恰好相反。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首先,空泛的“文件调控”没有任何“杀伤力”。自《意见》出台以来,哪个部委或省市组织过专项检查?全国处罚了多少有违《意见》精神的房地产开发商?从各地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几乎没有。既然对于住房的结构性矛盾,诸多政府部门只是说说而已,并未拿出制约性措施与行动来,那房地产开发商当然不会把《意见》当回事。
其次,一纸公文阻挡不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兴建大户型、高档住宅等,其中蕴含巨大的利润空间。对地方政府而言,不仅意味着GDP和财政收入的大幅飚升,更重要的是,相关官员的仕途也将因此一片光明。开发商和政府官员的“双嬴”格局一旦形成,“70/90”政策能不土崩瓦解?
新建商品房普遍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是导致老百姓无力购房的关键所在。而超七成商品房是高档房,则说明在这场激烈的利益博奕中,由于众多部委“下手”不狠,调控乏力,至少目前还不是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联盟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