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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举行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 十佳法律援助

2011-07-30 03:01:4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张春山摄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张春山摄

  法制网北京7月29日讯 记者蒲建安 王芳 今天上午,司法部在京举行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 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启动仪式,与有关人士共同触动启动仪式球,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双十佳”社会评选活动序幕正式拉开。

  “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是司法部授予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援助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2006年司法部举办了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活动,以佟丽华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人物脱颖而出,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评选活动成为展示法律援助发展成就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际,组织开展第二届“双十佳”评选活动,是法律援助系统创先争优的重要实践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促进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双十佳”评选活动,有如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评选范围的广泛性。在往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的基础上,这次评选增加了“十佳法律援助单位”的评选内容,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都可以参加评选,评选范围更加广泛。二是评选方式的社会性。这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将社会评选作为整个评选活动的关键环节,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强调社会参与。三是评选活动的群众性。这次评选,在报纸投票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投票方式,拓宽了群众的投票渠道,让更多群众参与投票,以投票结果作为最终评判标准。群众的广泛参与,接受社会监督检验,是保障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司法部高度重视“双十佳”评选活动,专门成立了第二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评选表彰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双十佳”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启动仪式上播放了“双十佳”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先进事迹短片,充分展现了候选单位和个人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感人事迹,彰显了他们严于律己、服务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以及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现场反响热烈。记者在启动仪式上还了解到,在“双十佳”评选结果揭晓后,司法部将组织“双十佳”演讲团进行巡回演讲,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第二届全国“双十佳”评选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启动仪式,法制日报社和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搜狐网、网易网、司法部政府网、中国普法网、法制网、中国法律援助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等10家合作网站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启动仪式。北京市司法局、部分法律援助中心有关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总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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