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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拿广告费 让他被判刑

2010-11-11 05:11:22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23岁清远男子自办网站为20多家色情场所做推介,获刑10年半

摘要:23岁的清远小伙在东莞建了个桑拿网站,仅7个月便发展了7万多注册会员,并收取了20多个桑拿场所2.5万元的广告费。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 范敦强 23岁的清远小伙在东莞建了个桑拿网站,仅7个月便发展了7万多注册会员,并收取了20多个桑拿场所2.5万元的广告费。近日,该男子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网站的两名版主也分别获刑4年和2年。

    广告费每月200~300元

    建色情网站的小伙姓陈,清远人,1987年出生,网名“傲狼”,高中文化。2009年5月,“傲狼”先后创建了“天下灵通”和“开心休闲论坛”两个色情网站,网友必须注册会员才可以浏览网站的相关内容。为发展网站会员人数,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傲狼”给网站上传了大量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图片、文章等信息。

    3个月后,网站发展了数万名注册会员,“傲狼”便开始为提供色情服务的桑拿场所进行宣传,并按每月200-300元、每季度500-8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广告费。2009年8月至12月间,陈某共为20多家色情场所在网站上宣传,共计收取广告费约2.5万元人民币。

    帖子“不露点”就会被删除

    跟“傲狼”一起获刑的,还有网站的两名版主,分别姓史和盛,也都是80后。原本两人都是“开心休闲论坛”的注册会员,为提高自己的浏览权限,两人于2009年6月、11月分别向“傲狼”提出申请,相继成为该色情网站的管理人员。其中,史某成为“超级版主”,盛某成为“东莞版实习版主”,负责对网站进行管理、编辑和维护。

    由于不少网友嫖娼后,会给网站上传“体验报告”,史某和盛某便需要对描述嫖娼过程过于简单的帖子或没有上传色情图片的帖子进行删除,对于能详细描述整个嫖娼过程并上传色情图片的帖子进行加分和回复,以便吸引更多网民点击和浏览。

    两版主也获刑

    据了解,3人虽然一起管理网站,但在落网前从未见过面。去年12月16日,“傲狼”、史某、盛某在网上发布淫秽信息时被东莞警方抓获。此时,该淫秽网站的会员数已达到70968名。

    法院审理后认为,3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三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傲狼”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史某和盛某分别获刑4年和2年。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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