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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垃圾短信利益链上的社会责任

2010-08-21 21:52:5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岳振    发布时间: 2008-03-25 10:50:15



    垃圾短信风波把本是如日中天的分众传媒推倒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次“3.15”晚会便让许许多多曾经遭受垃圾短信困扰的手机用户明白了自己“冤家”的来头,“逼”出了江南春向社会致歉。

    即使江南春辩称分众传媒的群发短信没有占到市场的80%份额,我们也有理由把批评的矛头指向分众传媒。垃圾短信为分众传媒的公司业绩作出“巨大贡献”,同时也暴露了一个问题:手机用户的信息是如何被广泛搜集的?商业利益的驱动致使企业社会责任的严重缺位,同时也对公众隐私构成一种不能轻视的侵害,这是一个必须给予正视的问题。当然,舆论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给任何人面子,“5分钱一个电话号码”的阴暗交易都被媒体挖了出来,为的或许仅仅是追问一种良心发现和社会公德。

    分众传媒的财务报告里面是这样描述的:2007年第一季度手机广告营收为600万美元,2007年第二季度为1090万美元,2007年第三季度为1400万美元,同比增长298.9%。这些“喜人业绩”是如何创造的呢? 看看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的一位员工对进行暗访的记者说了什么:“咱们数据库,现在总共有两个多亿的手机号码资源,中国的手机用户是5个多亿,我们掌握了全中国一半手机用户的信息。”媒体透露:分众传媒大量购买个人的隐私信息,如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职务等等,用于商业活动――不可谓不“骇人听闻”,这些关键的个人信息都被商业机构掌控并作为低成本的牟利手段,这应该比垃圾短信本身更是让人气愤!这些问题暴露以后,有舆论指出分众传媒是在“犯罪”,似乎也能看出其足够的构成要素。

    然而,当他们在欢庆自己首屈一指的“经营业绩”的时候,并没有考虑成千上万手机用户的心理感受。这种强迫传播的效果究竟如何暂且不说,单从技术手段上来讲,它就不具备起码的受众认同基础,何况信息本身就可能普遍让人反感。其实,极少有手机用户愿意通过私人通信工具来接收广告信息,并且可能是带着许多“陷阱”的信息。

    事到如今,无论江南春本人如何辩解,分众传媒在业内被认为善于创新和敢于尝试的企业形象,都被“垃圾短信门”给挡住了大半光芒,被舆论唾弃、关停短信公司、内部整顿、股价暴跌……或许这就是教训,就是代价,就是企业无视社会责任而必定要承担的后果。尽管那些代价换来了江南春的公开“致歉”,但是,舆论对企业责任感的呼唤也从未停止过,而想方设法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永远是企业存在的目的,也是他们保持长久运行的最大动力,因此,一旦人们认定自己的切身利益被伤害后,大家总是在怀疑那些高调的“致歉”行为是否诚实、持久?

    其实,在这次垃圾短信事件中,向公众道歉的不应该只有江南春。如果让江南春一个人承担“短信”利益链条中每一个环节上的责任,的确有些不公平。对于受到骚扰的社会公众来说,不管“短信”利益链条上的任何个体之间有怎样的利益约定,都应该是责任的共同承担者。

    可以这样认为:在这次垃圾短信事件中,我们目光所聚集到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值深思。对于单位人员手机号码的提供者来说,似乎只顾着一点不多的经济利益而忘记了其后可能出现的危害,这些肆意泄漏个人隐私的人员缺乏最起码的做人常识――尊重!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讲,没有对那么多的短信群发设备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清理,同样是对广大手机用户的不负责。为了能够分得一杯羹,电信运营商纵容垃圾短信骚扰民众实在有违国企风范。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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