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式保安员服装公布7月5日起全国保安将陆续换装

2011-07-06 02:08:2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男保安员春秋冬常服和标志显示

 

保安员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工作


 

  法制网北京7月5日讯 记者李恩树 公安部今天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中国保安协会研发推荐的新式保安员服装和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自今年7月开始,全国各地保安员将陆续换装,预计2012年底,全国各地逾420万保安员将全部换着新式保安员服装。

  据悉,这是自1984年全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诞生以来,全国保安员第二次统一换装。

  为进一步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展示保安队伍的良好形象,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员的统一着装及规范标准做了明确规定。自2010年以来,公安部指导中国保安协会经过广泛调研,并广泛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保安从业单位、广大保安员的意见,组织研发了新式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式样,定名为“2011式保安员服装”。

  据介绍,新式保安员服装设计从服饰到颜色比旧有服装均有很大的突破,整体采用庄重沉稳的深色系列职业服装设计,为蓝灰色外衣搭配浅灰色衬衣,更好地体现了保安工作的性质和保安队伍的职业特征。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此次换着新式保安员服装的范围包括全国各地依法设立的各类保安服务公司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的所有保安员。

  据悉,此次新式服装将在7月下旬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表彰大会”上集中亮相。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保安员换着新式保安员服装,并佩带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展示保安队伍良好形象,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识别、监督保安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增进社会各界对保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广大保安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保安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链接:

  1984年12月,我国的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在深圳蛇口成立。之后的15年时间里没有全国统一的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2000年2月,公安部下发《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公通字[2000]13号),规定“保安服装和保安标志实行全国统一制式、统一标志、统一管理,定点生产供应。式样由公安部负责制定。保安人员执行任务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统一的保安标志”。按照这一要求,公安部委托中国保安协会设计研发了“2000式保安员服装”。2001年6月,全国各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开始统一穿着“2000式保安员服装”,保安员的着装和标识实现了首次全国统一。

  但2000式保安员服装经过10年的穿着检验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服装颜色灰暗陈旧,缺乏时代感、庄重感和威严性;服装式样系列性不足,缺少押运服、训练服、夹克式短袖衬衣等服装式样;保安服务标志式样不完善,服饰设计存在缺陷等。

  2010年初,根据新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保安协会会同中国服装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征集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式样活动,并组成了由国内服装行业资深专家、知名服装生产企业和权威的服装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参加的专家组,进行研究论证。经过近一年半时间的研究论证和反复修改,并报经公安部批准,中国保安协会最终确定了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式样,并统一命名为“2011式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

  2011式保安员服装明显区别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肩章图案将直接体现保安员的职业等级。

  这套服装包括男女春秋常服、短袖衬衣、长袖衬衣、执勤服、押运服、训练服、女裙等款式,完全能够满足保安员的工作需求。

  为了切实做好保安员服装管理工作,公安部要求2011式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实行全国统一式样、统一标志、统一管理、授权生产供应,保安从业单位统一采购,保安员提供保安服务按照《保安员着装规范》统一穿着保安员服装,佩带保安服务标志。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作用,公安部委托中国保安协会和地方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对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情况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安从业单位采购、穿着保安员服装和佩带保安服务标志。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相关专题:两名侥幸生还矿工的幸与不幸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