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还有俗话说,拿人钱财,给人消灾。倘若工会主席拿着企业老板给的薪酬,又怎么能不按老板旨意办事,在员工和老板的利益博弈中,又怎么会站在员工一边?更有甚者,工会主席干脆不姓“工”――不是由企业主的亲友担任,就是干脆由企业主直接兼任。屁股决定脑袋,既然工会已是附庸,指望它挺身而出为职工维权,不只是缘木求鱼,更是与虎谋皮了。
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工会在员工薪酬问题上的失语。员工薪酬需要工资共决机制来协调,由工会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与企业主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然而当工会主席与企业主不过是“两块牌子、一个脑子”,那么即使是明显压榨员工利益的“最低工资最高化”,居然也成为“平等协商”的结果,就不仅毫不奇怪而且是必然的了。
由此可见,工会主席“职业化”,工资补贴与企业脱钩,是让工会腰板硬起来的一个前提。工会主席职业化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会主席受制于雇主不敢维权的问题,冲破了工会主席从企业内部产生的传统模式,拓宽了选人用人的渠道,从源头上提高了工会主席的维权能力,还有助于提高工会维权工作的覆盖面,为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职代会制度、调解劳动争议等维权机制的建立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目前我国各类企业有近千万家,企业职工约有两亿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劳资关系的和谐;劳资关系的和谐,离不开工会的作用;工会要发挥作用,工会主席这个角色至关重要。无锡诞生了首位“职业化”工会主席,这个破冰之之响,意义已超越了无锡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