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南方多省市先后发布高温橙色预警,其中,上海、浙江局部地区也出现了40℃高温天气。(北京青年报7月7日:《南方多省市发布高温预警》)然而,到百度键入“禁止高温违规作业”,虽说搜索到相关资讯11万余条,但在浏览到的数百个标题中,与今夏高温天气愈演愈烈,政府部门调查、处罚违规作业单位有关的,竟然寥寥无几。看来,气象部门频频发出的高温预警信号,宛如一个个漂浮在人们头顶上的热气球,很可能并未在相关部门找到回应性的着陆之处。
所以如此,关键在于现行制度存在明显漏洞。到目前为止,与高温作业有关的权威行政文本,是去年6月8日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一纸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至于如何惩戒变着法儿,让员工高温违规作业的企业与单位,通知没置一词。而在各省市制订的实施细则中,要么对此含糊其词,要么干脆避而不谈。既然高温违规作业可以免于问责,那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当然只能是一种纸上谈兵式的人文、道德规范。这对那些不顾员工死活的“资本家”而言,显然缺乏刚性的行政与法律约束力。
此外,某些地方官员至今热衷于搞这样或那样的“献礼工程”,是高温橙色预警这只“气球”难以“落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眼下,在一些地方,为了让某个项目赶在“七.一”或国庆前两天“胜利竣工”,相关官员往往对施工单位高温违规作业,采取视而不见的默许态度。也有的主政官员百无禁忌,甚至不惜亲自出马,象征性地带上一点降温饮料与防暑药品,“亲切看望、慰问XX重点工程施工人员”,间接鼓励企业员工高温违规作业。而部分地方媒体居然将此视作官员的“人文关怀”,图文并茂地加以渲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出面查究违规作业企业,那不是与书记、市长公开较劲么?局长、处长们能有好果子吃吗?除非你小子不想干了。
所以在我看来,高温天气不仅在“烤”问我们的制度设计是否基本完善,同时也在检验官员究竟具备多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如果,非得等到户外违规作业人员中暑的消息接踵而来,或者直到接连“热”死几个人的时候,相关官员这才一脸哀伤地公开表示歉意,再来“认真研究”如何建立、健全公共避暑机制,恐怕某级政府的形象,在群众心目中早就被打了折扣!